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及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中国三冶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本公司相关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处受理企事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办理。

  有关具体规定详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

  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的途径和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三冶纪委监察部(邮政编码:114031);

  举报电话:(0412)6989554、6989556;

  举报邮箱: jw@mcczgsy.cn。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4、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请勿多次提交信件。

  五、集团公司廉洁帐号

  户 名: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光明支行

  账 号:210016327010525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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